一、换证对象:
在2004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和持原证件号码为15位的一代居民身份证申请办理上述两证的,可申请换发《不动产权证》(不动产处于抵押状态的权利人可持二代居民身份证及两证原件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完善登记信息)。
二、换证时间:
2020年2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三、换证地点:
桐城市文昌大道6号政务服务中心2楼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
四、受理材料:
权利人为自然人的,持身份证及《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原件申请办理,已婚的需双方共同申请并携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及《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原件;权利人为法人的,持法人证书、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及《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原件申请办理。代为申请登记的,还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材料。
五、公告期间免费办理
联系电话:0556-6209001
特此公告
2020年1月2日